四川省骨科医院院内采购公告 (“灭四害”服务)
我院拟对“四川省骨科医院“灭四害”服务” 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CSGKZCBWY-2021-53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骨科医院“灭四害”服务
三、项目简介:四川省骨科医院(含天府院区)需采购“灭四害”服务供应商一名,项目预算9万元/年,有效期三年。
四、采购方式: 院内比选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选。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七、报名时间、资料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11:00止(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提供(1)单位营业执照;(2)介绍信(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PDF格式)到我院招投标采购部邮箱:1060117347@qq.com,邮件以“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4、报名资料工作人员会在报名后24小时内进行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回复,请报名供应商耐心等待。
八、递交标书及开标地点:
1、递交标书:因目前疫情形势较严峻,该院内采购项目递交标书的方式确定为邮寄递交方式,并将“邮寄承诺函”(见附件1)一同邮寄。
2、邮寄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双楠街道大石西路1号每日大厦;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028-65238736、13882055942。
3、邮寄要求:邮寄投标文件需备注清楚项目名称、邮寄人名字、电话。邮寄投标文件人员需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授权委托人。
4、开启标书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四川省骨科医院行政办公区507会议室,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8:20。
九、投标标书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第一部分为目录、报价清单;第二部分为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合一证件、投标承诺函和邮寄承诺函(见下文和附件1)等;第三部分为项目需求应答、服务方案、业绩等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制作标书)
(二)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装订成册,每册封面需明确注明项目编号、名称;2、标注目录;3、标注页码;4、正本、副本各一份;5、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章。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骨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招采部)、胡老师(物业办)
联系方式:招采部:028-65238736 物业办:028-87036979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1年11月9日
一、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月) | 备注 |
四川省骨科医院“灭四害”服务(老院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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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骨科医院“灭四害”服务(新院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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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老院区、天府院区除四害服务项目分开报价,报价以月计算,该报价为包干价(含药物、人工、保险、工具等),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二、项目需求
1、服务内容:灭蟑、灭鼠、灭蚊蝇
2、服务范围:老院区所有建筑内区域及公共区域(包括第一、二住院部、门诊大楼、食堂、地下室、制剂楼、综合楼、行政楼、治未病大楼、康复楼等)和天府院区所有建筑内区域及公共区域(住院楼、门诊楼、食堂、地下室、规培楼、制剂楼等)。
3、提供每月不低于两次的全院常规除四害消杀服务,并随时发现随时灭杀,每次作业应填写派工验收单,并及时向我院提供本次的派工验收单记录。
4、定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以确保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标准C级以上,并在作业结束一周内向我院提交监测报告。除四害防治效果达到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以上;且符合《成都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及《成都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相关控制达标要求。
5、突发应急情况下的环境消杀工作,需听从医院安排。
6、保存每次除四害消杀服务的工作记录、总结、报告等资料,每季度交予院方审查。
7、若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我院存在任何可能影响除四害防治工作效果的问题,应及时提供建议书。
8、提供害虫防控技术咨询服务。
9、所使用药剂及辅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严禁用违禁、淘汰、过期药物。使用的药品要求确保对人体无害,且所有消杀药品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10、派到医院进行除四害防治的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有害生物防治资格证书;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明确任务、文明作业。
11、由于“除四害”发生伤人、传播疾病、造成食品及药材污染、损坏财物等事件,一律由中标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12、如果在老院区、天府院区内,发生了由于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应标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3、供应商应根据虫害生长及季节性变化而调整作业频次,并配合医院做好迎检的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14、供应商应及时到我院处理毒死后的老鼠,并进行安全处置;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后果,一律由中标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15、供应商应使用国家规定认可的安全药品进行消杀服务,投(施)药时要求防护的部位,应向采购方指出来,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出除“四害”毒饵的解毒药,以便有效抢救中毒者。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移动或使用医院物品。如因应标方工作失误原因造成安全等问题,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16、供应商作业中,应对餐具等特殊用品或区域采取有效的遮盖防护措施,不得对采购方在院人员造成健康损害。如因供应商工作失误原因造成安全等问题,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17、供应商保证服务质量,及时服务,临时服务应不低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
18、供应商有责任建议和指导采购方安装防鼠、防虫设施和做好日常灭鼠除虫巩固工作。
19、合同期内,如年度有效投诉累计超过4次且限期整改不到位,采购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其合同并由应标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20、供应商未做到及时灭害,则每次扣款不低于200元,累计计算。
21、付款方法和条件:每半年服务圆满结束后1月内,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派工验收单等资料作为工作凭证向采购方申请款项;采购方需根据半年内的服务情况支付款项。
22、服务时限:本项目招标可服务三年,视双方合作情况,合同一年一签。如遇不可抗事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
23、采购方老院区按合同起始日起进行除四害服务;天府院区则按院区实际情况和采购方书面通知开始进行除四害服务。
24、提供物资、药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提供人员配备方案、技术人员的国家有害生物防制资格证书复印件;
综合评分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一 | 报价 | 30分 | 以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以投标文件最终报价为准 |
二 | 需求应答 | 25分 | 项目需求完全满足得25分,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三 | 服务方案 | 25分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较优得25分,一般得15分,其余得5分。 | 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服务方案、四害密度监测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如疫情形势变化时的方案等)、配合迎检方案、考核表、派工验收单、质量管理体系等。 |
四 | 业绩 | 18分 | 提供近1年类似业绩(2020.11-2021.11),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8分。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五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投标承诺函
四川省骨科医院:
一、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得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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