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院内采购公告 (食堂电梯)
我院拟对“四川省骨科医院食堂电梯改造” 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CSGKZBBWY-2021-25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骨科医院食堂电梯改造
三、项目简介:我院食堂电梯(提升机)1台需进行拆除更换,项目预算5万元,控制价5万元。
四、采购方式: 院内比选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特殊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改造B级、维修B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2.5m/s<额定速度≤6.0m/s及以上资质;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2日
七、报名时间、资料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下午4:00止(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提供(1)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pdf格式)报名资料到我院招投标采购部邮箱:353670315[at]qq[dot]com,邮件以“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八、递交标书及开标地点:
四川省骨科医院行政办公区501会议室,北京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20。
九、投标标书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第一部分为目录、报价清单、产品(服务)介绍;第二部分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合一证件、单位介绍信、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承诺函(见下文)等;第三部分为服务方案、业绩等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制作标书)
(二)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装订成册,每册封面需明确注明项目编号、名称;2、标注目录;3、标注页码;4、正本、副本各一份;5、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章。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骨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8-65238736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1年8月4日
一、报价清单:
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备注 |
食堂电梯(提升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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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需求:
包括旧电梯拆除所需人工和器具、新电梯设备设计、生产、供货、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测、检验)、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监检验、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
1、具体内容及参数:
名 称 | 技术要求 |
种 类 | 窗口式 |
载 重 | 200kg |
速 度 | 0.4m/s |
层/站/门 | 2/2/2 |
控制方式 | PLC |
电梯结构 | 钢架结构 |
开门方式 | 上下直分门——电动开锁,手动拉开 |
轿厢尺寸 | 800*800*800mm |
开门尺寸 | 780*800mm |
井道尺寸 | 1120*1120mm |
材质要求 | 轿厢、厅门及呼梯面板全部选用201#发纹不锈钢,板厚δ1.2(有下差) |
2、院方负责提供正常工作区域内所需的环境和条件。
3、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25194-2010)执行标准。
4、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所需的一切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5、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院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旧电梯拆除、新电梯货物送达、出入库、安装、维保等过程中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及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三、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维保服务:两年内免费保养、两年质保,免费保养期间实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包括保修和辅助材料),质保期内不收任何配件成本及维修服务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
(2)供应商应向院方提供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备件供应、技术咨询与技术培训等服务。
(3)供应商必须免费为院方培训好电梯操作人员。
(4)应急维修:成交供应商须在成都市内常住有具备电梯维保资格的专业人员,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如无法修复,供应商12小时内派专人维修,并在最短时间内修复至正常运行,若需更换短缺零件的,经院方许可,修复时间可适当延长。
2、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院方指定时间起30天内完成。
3、付款方式:分3次支付。
(1)合同签订后院方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经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检验合格,供应商向院方提交相关资料,并出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院方在二十个工作日支付供应商合同总价的65%。
(3)质保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5%。
4、项目施工期为30日,质保期2年。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以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以投标文件最终报价为准 |
2 | 技术参数30% | 30分 | 完全满足我方技术参数得30分,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3 | 商务要求20% | 20分 | 完全满足我方商务要求的得20分,有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4 | 业绩18% | 18分 | 提供近1年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一个得1分,最多18分。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5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响应为准 |
投标承诺函
四川省骨科医院:
一、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得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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