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关于采用院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口服液安瓿灭菌柜配件(打印机)、高效包衣机配件(硅胶管)、摆动数粒机配件(数片板)的公告 SCSGKZBBYZB-2025-67号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省骨科医院
项目名称:四川省骨科医院口服液安瓿灭菌柜配件(打印机)、高效包衣机配件(硅胶管)、摆动数粒机配件(数片板)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我院拟采购1台与口服液安瓿灭菌柜配套使用的打印机、30米高效包衣机配件(硅胶管)、1副摆动数粒机更换数片板,预算1.07万元,限价1.07万元。预算来源:自有资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一:与口服液安瓿灭菌柜配套使用的打印机1台,预算2000元,限价800元;
包二:高效包衣机配件(硅胶管)30米,预算5500元,限价1800元;
包三:摆动数粒机更换数片板1副,预算3200元,限价32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包1:我院现有的口服液安瓿灭菌柜配套打印机:炜煌WH-E993打印机,为江苏神农灭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其硬件接口、驱动程序及软件协议与现有主机程序匹配。若采购第三方供应商的配件,存在技术参数不匹配、功能兼容性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主机程序的稳定性。单一来源采购可确保配件与原有系统的无缝集成,避免技术风险。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江苏神农灭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包2:我院高效包衣机配套的硅胶零部件,需从原设备的厂家——浙江小伦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非原厂配件会因尺寸、材质或工艺差异导致密封不严、磨损加剧或影响包衣均匀性,从而降低设备性能或增加故障率。唯有原厂配件能确保与主机控制系统完全兼容,避免因适配问题影响生产稳定性,且无其他合格替代品。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浙江小伦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包3:我院的摆动数粒机更换数片板将规划用于片剂数片包装更改为水蜜丸剂的数粒包装,摆动数粒机数片板为原设备的生产厂家——浙江中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专用配件,涉及技术独占性、设备兼容性及售后保障等关键因素。为确保设备改造后的稳定运行,保证配件的配套性及之后的售后服务不受影响。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浙江中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一:江苏神农灭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封庄村
包二:浙江小伦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十一路122号
包三:浙江中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展兴路5号2幢201(舟山市鲨鱼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内)
三、公示期限
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邮编:610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28-65238736。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已经专家论证,特此公示!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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